法学概论听课笔记(二)
怎样理解法的本质: 1.法律的最深层次的本质是阶级性问题,这就是说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它与被统治阶级意志根本对立。 (2)法律做为特殊的行为规范,还有自己的内在规定性,即它所包含的区别于其他社会现象的各种特征。 民法的概念: 可以把我国民法定义为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民法所调整的种种财产关系,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是等价和平等的。2.在经济利益上是等价有偿的。3.在意思表示上是自觉自愿的。 民法的基本原则: 1.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享受地位平等原则。(平等原则)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 3.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保护合法民事权益原则) 4.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的原则。(遵守法律和政策原则) 5.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原则。(国家和社会利益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人和物的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 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固然必须有相应的民法规范的存在前提,但是,如果没有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还是不能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他能够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作为自然人的公民自出生至死亡必须具备的既不得非法加以限制或剥夺,也不得由自己加以抛弃或转让的各种民事权利。可以自由加以处分、转让或抛弃。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某些民事权利只能在公民已达一定年龄时才能享有。公民的权利能力随公民死亡而终止。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还可因宣告死亡而消灭。 宣告失踪: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经人民法院公告(公告期间为三个月),期满并审查属实,而后由人民法院作出失踪宣后判决,宣告失踪并不引起被宣告人权利能力的消失,其财产并不因而转移所有权。同时,宣告失踪也不消灭原来的夫妻关系,宣告失踪并非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宣告死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两年的,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已不可能生存时,均可经利害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公告期为一年(但因意外事故而不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已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同时,应以法院判决中所确定的失踪人死亡日期为死亡日期,或应以判决宣告之日为死亡之日。 撤消宣告:宣告死亡既是一种推定死亡,因而实际上有些被宣告人并未死亡或已生还,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当被宣告死亡之人重现时,经本人或利害关系申请,人民法院应撤消对他的死亡宣告。撤消宣告原则上应具有溯及的效力,但应同时保护善意人的利益。如其配偶已再婚,除非能证明其于再婚时明知被宣告人还活着,否则应承认再婚的效力;若配偶尚未再婚,婚姻关系立即恢复;其未成年子女如已被他人合法收养,也不得单方解除此种收养关系;被宣告人对宣告死亡期间已经转移的财产有权请求返还,依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组织应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应给予补偿。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公民虽一律具有权利能力,却并不一定具有行为能力。 公民因年龄和智力发育的不同以精神是否健全而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三种。 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监护: 是指为了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一种对他们的行为和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 1。对于未成年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如父母已经死亡或无监护能力,其监护人应是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未成年人父母、所有单位或未成年人所地单位同意后,可承担对其的监护责任。 2。对已成年而属精神病的人,其监护人应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3。监护人虽有管理被监护人财产的权利,但除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分处被监护人的财产。 住所:公民的住所是其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法人的概念: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设立的条件: 法人设立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法人必须依法成立。其主要意义在于了解它们是否具备成立法人的各种实质条件。防止个人或机关、单位称法人。2。要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之所以能成为自然人以外的另一民事主体,主要在于它有独立组成它的个人或单位的必要财产或经费,能够以其独立的财产参加民事活动,承担民事责任。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也自其成立起至终止时止,一直享有。但在所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上,它与自然人却有很大区别:如享有生命健康权、亲属权、继承权等民事权利的能力只能赋予自然人。反之,享受某些民事权利的能力又只赋予法人甚至赋予某种法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还因它们的不同的本质而互有区别。 个人合伙: 是指两个人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一种非法人的经济实体。 合伙债务由各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而且这种责任是连带的无限责任,即合伙的共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债权人可请求任何合伙人为全部清偿。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是指公民或法人自觉实施的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合法行为。 依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必备的实质条件:1行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的表达要有实质。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上述三个实质条件缺一不可。 无效的民事行为可发生在当事人、内容、意思表示三个方面中的任何一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效的民事行为,从开始就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民事行为部分无效的,如果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有效。 凡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以及显示公平的行为,均属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的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于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使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一种制度。1代理必须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进行的法律行为;2代理人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但为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的却是代理人而非被代理人;3代理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直接归被代理人承受。 由于代理权产生的根据不同,可以把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财产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1它是一种绝对权,即在所有权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主体实现自己的权利,并不需要他人以及配合而只要求他人不妨害他行使其所有权。 2它是一种对世权,即在所有权法律关系中义务的主体是除所有人以外的任何人,都不得妨碍所有人行使所有权。3它是一种排他权,即任何一项财产都只能设立一个完整的所有权而不能同时设立的两个完整的所有权,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财产所有权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传来取得 共有指对同一项财产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制度。 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是指多数按其应有份额或比例对同一项财产拥有所有权的情况。按份共有只能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而不能只就整个财产享有权和承担义务。 出售共有财产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实物分割,变卖分割,作价补偿 共同共有是指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或在共有关系解除前不能确定各人应有份额的一种共有关系。 在共同共有关系有续期间,各共有人不得请求分割共有财产,也无转让其应有份额的权利。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 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债的主体是两方特定的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2债的内容表现为请求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和实现权利人请求的义务的结合;3债的客体即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的共同指向的对象,可以是物,可以是智力成果也可以是行为。 债可以从不同角度区分种类,如按债的发生原因来区分,有合同之债和法定之债。 多数人之债按主体各自的权利义务,又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合同的概念: 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称为合同。亦称契约。 特征:1合同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并以意思表示一致为条件;2合同双方当事人处于平等地位,不允许一方对他方进行限制或强迫;3合同不能是违法行为而只能是合法行为。 合同的订立,一般都要经过两个主要步骤,即要约和承诺。 合同的主要条款:1标的;2数量和质量;3价款或酬金;4合同有效期限或履行期限;5有关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同履行的两项重要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实际履行原则。 合同的担保: 1保证。是一种从主合同的从合同,依照保证合同保证人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履行一定的债务,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履行或赔偿损失的责任。2抵押。3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则应加倍返还。4留置。 知识产权:是个人或者集体对其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知识产权包括三项内容:1著作权或版权;2专利权;3商标权;后两者又可合称工业产权。 知识产权具有以下特征: 首先,知识产权主要是一种财产权,其客体是智力成果,属于知识产品,既不是实物,也不是行为。 第二,这种权利的主体,客体一般都必须经法律的直接确认,或要经过一定的申请,注册程序。 第三,这种权利具有独占性,地域性和时间性。第四,知识产权可以转让或继承,但与这种财产权相联系的人身权,却不能转让和继承的。 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人)是作品的作者,外国人的作品的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在中国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人身权: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性; 财产权:1使用权;2获得报酬权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得知或应当得知发生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专有权。商标的客体应仅限于注册商标。未经注册的商标不能成为商标权的客体。 商标权所有人的权利:商标专用权,商标转让权以及使用许可权。 商标权保护期限为十年。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