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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专业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国家考试,是我国社会主义高考教育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既是对社会自学考的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也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新的教育形式。 汉语言文学专业自学考试的要求,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的水平相当,各门课程均为本科水平;同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综合运用基本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各门课程采用学分制。一分学相当于需自学50小时左右,或全日制高考学校教学计划中相应课程18~20学时。 本专业分为专科和专科两个层次,凡取得专科所规定的10门课程合格成绩,学分累计达76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专科毕业证书。 凡专科毕业后取得本科所规定的7门必考课程和2门选考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134学分以上,毕业论文分开答辩合格,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国家承认学历的汉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中文秘书、中文、新闻、文秘等专业专科毕业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本科;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也可以直接报考本专业的本科,但必须取得自学考试的古代汉语、现代汉语、文学概论等三门课程合格成绩。 凡外语成绩合格、毕业论文公开答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的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学位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审定授予学士学位。 三、专业的基本要求 1.专科 掌握本专业各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一定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好的自学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2.本科 掌握本专业各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初步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四、考试、命题、评分 各门课程的答卷时间为2小时30分。 试题应体现课程自学考试大纳规定的要求,合理安排理论适应和应用能力两方面的比重,做到既能考核理论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又能考核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各门课程的考试一律采取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代号
本科(71) 主考学校:湖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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