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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教学大纲的比较研究(四)
——关于教学内容的比较研究
崔峦
四、关于教学内容的比较研究
建国以来的五部教学大纲,都用较多的篇幅阐述了语文教学的内容,且教学内容有相对的稳定性,识字、写字、阅读、作文一直是基本的教学内容。
1956年大纲的突出之点是汉语教学。
该大纲在学习苏联、加强语言规律的学习的思想指导下,汉语教学要求高,内容多,可以说是“空前绝后”。1956年大纲规定:“汉语教学的内容,依照语言科学本身的系统应该是语音、词汇、语法、文字、标点符号五项。”大纲不仅分别就上述五项详述教学内容,而且专列“教学大纲”一章,分学年分项规定了具体教学内容和教学时间。譬如汉语,第一到第六学年分别教学什么一一列出,非常详细。汉语是语文教学的重要内容,但在小学阶段学习哪些,怎样学习,很值得研究。1956年大纲的贡献之一是在语文教学的科学化上(主要是汉语教学)迈出了一步。但要求过高、过于系统,严重脱离了小学语文教学实际。实践证明,这套做法在教学中不大行得通。所以,以后的几部大纲不再将汉语教学内容单列,而是在读写实践中,在掌握大量语言材料的基础上,通过语言的实践练习,引导学生懂得一些语言规律。小学语文教学不再系统地讲汉语知识,不出现名词术语,系统的知识留待中学去讲。教学实验证明,并没有因为未系统地讲汉语知识而使学生的读写遇到障碍。这样做,降低了难度,节省了时间,保证了识字、写字、阅读、作文等项教学任务的完成,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
1963年大纲的突出之点是加强练习。
该大纲第一次把“练习”作为教学内容写进大纲。指出:“语文教学要进行大量的练习作业,才能使学生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逐步提高。”大纲具体提示了练习的内容和形式,并明确规定:“小学阶段不要系统地教语法知识,要让学生从实际运用中领会必要的用词造句的规则。”“练习编在课本里,有课文后的练习,有单元后的练习。教师还可以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适当补充。”语文教学主要的不是使学生得到一些语文知识,而是获得较强的语文能力。能力的获得只能靠训练,而多种多样的语文练习是训练能力的重要途径和基本手段。1963年大纲把练习作为一项重要的教学内容加以规定是十分正确和必要的。从此,练习越来越受到教材编者和广大语文教师的重视,使之成为教材和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培养语文能力、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保证。加强练习,是受到传统语文教学思想——多读多练的启发提出来的。可见,批判继承传统的语文教学思想,古为今用,和吸收现代先进的教学思想是不矛盾的。
在教学内容上,1963年大纲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在“各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一章中,分列各册语文教材的篇目,使人读后对小学阶段所学内容一目了然,同时兼有资料的价值。这是1963年大纲所特有的。教学内容是教学大纲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有条件,在今后编制的大纲中应尽量收入教材篇目。
1978年大纲的突出之点是安排了基础训练。
“基础训练”是该大纲的创造,它是根据语文教学的实质是语文基本功训练的指导思想,在每组课文之后有计划地安排语文综合训练。它的内容与本组课文有一定的联系,但又有相对的独立性。它的编排自成体系,横的方面注意字词句段篇、听说读写各项语文基本功之间的联系,纵的方面注意各项基本功自身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训练体系。
“基础训练”较之“练习”前进了一步。“练习”有一定的综合性,但还未形成系统,内容的安排随意性较大,从质和量上都难以保证训练的效果。“基础训练”的最大特点是自成系统,无论是识字、写字、阅读、说话、作文,也无论是词、句、段、篇、标点符号,每项基本功训练都有周密的安排,减少了随意性,体现了科学性和渐进性。它从质和量上基本上保证了训练效果,配合课堂教学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各项语文能力。
1978年大纲在讲教学内容之前,于“教学目的和要求”之后,单列一章讲“教材编排原则和方法”。教学内容体现在教材之中,先讲教材和编排原则及方法,再讲教学内容似乎更顺当一些。更主要的原因是,当时刚刚粉碎“四人帮”,终于结束了全国小学语文教材一片混乱的局面,开始着手编写全国通用的小学语文教材,既有可能又有必要对教材编排原则和方法作出规定。这些编排原则和方法有不少创见,至今对全国各家教材的编写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1987年大纲的突出之点是开始重视听说训练。
这部大纲是在1978年大纲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从增加的部分看,最重要的一点是,就听说训练在“努力改进小学语文教学”一章中增写了一段话,强调要认识听说训练的重要性,加强听话和说话的指导与训练,培养学生的听说能力。虽然这只是临时性的补救措施,由于广大教师逐步感到听说训练的重要,把训练听说作为语文教学的重要任务,加强了听说的教学与研究,各地的听说教学取得了不小的成绩,积累了初步的经验。
粉碎“四人帮”以后,一方面全国绝大多数地区使用全国通用教材,一方面教学改革空前活跃,多套实验教材应运而生。考虑到在教材编写方面出现的这一新情况,1987年大纲将“教材编排原则和方法”由第二章移至第六章,有意识地加以淡化,意思是这些编排原则和方法只供各家教材编写单位参考,并不是必须恪守的原则。
义务教育大纲的突出之点是加强听说训练,重视语文课外活动以及把思想教育内容写进大纲。大纲“教学内容和教学提示”一章包括两个方面:“语言文字训练方面”和“思想教育方面”。其中,语言文字训练的内容,既注意相对稳定,又注意针对教学的发展,对一些教学内容或加以突出或强调。如,汉语拼音教学单列出来且讲得比较具体;阅读教学突出了对段的理解;作文教学强调中年级侧重进行片断训练,把培养修改自己作文的能力列入教学内容等。更值得注意的是,大纲把“听话、说话”专列一节加以阐述,把其摆在与“阅读”“作文”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至此,听话、说话得到正名:它是语文教学的重要任务,它有自身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它不仅写进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之中,而且作为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它教学内容并列。叶老听、说、读、写宜并重的思想终于开始得到实现,建国初期将“国语”改为“语文”的初衷终于有所体现。
这部大纲还有一个比较大的变化,就是认为“课外活动是语文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用一章的篇幅讲课外活动的意义作用、内容形式等,并着重阐述了课外阅读问题。这是根据新的课程计划有关活动课程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精神增写的。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课外活动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它和课堂教学的关系将越来越密切,二者互相促进,互为补充,使语文教学成为课内课外相结合的开放的系统,使语文教学的内容、形式、教法会有许多变化,使语文教学质量有进一步的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这部大纲还有一点比较突出,即第一次在大纲中比较明确、具体地提出具有学科特点的思想教育内容。这是加强语文教学思想教育的一项措施,是学科性质在教学内容上的具体体现。大纲从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以及辩证唯物主义教育、社会主义道德品质教育、美育等方面规定了思想教育的主要内容。这将有助于发挥语文学科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方面的作用。
为了适应义务教育教材“要在统一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多样化”的新情况,使大纲既能成为编写教材的依据,又不束缚编者的手脚,义务教育大纲删去了“教材编排原则和方法”一章,以鼓励编出不同体系、不同风格的小学语文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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