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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01年招收保送生三大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200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1]5号)精神,上海交通大学列入有资格招收保送生的高等学校,2001年招收保送生的条件,必须是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省级优秀学生,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的省级优秀学生。

      2、在高中阶段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和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各学科竞赛的名称是:

  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
    (3)全国高中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竞赛。

  全国学科竞赛名称

   (1)全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数学冬令营);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冬令营);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竞赛。

      3、根据原国家教委教基[1993]9号文件精神,在北京大学附中、清华大学附中、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举办的“三年制高中理科试验班”中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符合以上条件且学习成绩优异居重点中学前茅者,均可作为我校的保送生候选者,由中学向我校推荐。在2001年3月20日之前把我校保送生登记表寄回我校招生办公室,经我校审核确认后即给中学回复。

  经我校确认的保送生,其专业可以任选。

(信息来源: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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