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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2001年五年制实验班招生简章

 

      根据2001年河南省招生计划安排,洛阳师范学院今年继续举办五年制实验班,面向全省招收在校初中毕业生400名。其中英语80名、体育40名、音乐50名、美术50名、综合文科90名、综合理科90名。

一、报名条件
      凡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在校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报名办法
      由于教师的职业特点和录取工作需要,报考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除参加中招文化课考试外(注:报考体、音、美专业的考生须通过各市地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还须于 2001 年5 月5 - 6日或12 - 13日到我院报名登记。届时应由考生家长(携带身份证)和考生本人亲自到我院,交二寸照片1张,交纳报名费20元。

三、文化课考试报名办法
      所有专业的考生应按各市、地要求持有关证件,到所在市(县)小中专报名处报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中招文化课考试。

四、填报志愿及录取办法
      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填写"洛阳师范学院五年制实验班"。录取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进行,省招办对五年制实验班招生进行单独划线,我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提前择优录取。

五、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
      被录取的新生,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向我院交纳第一年的学费:体育、音乐、美术、英语每年柒千元;综合文科、综合理科每年陆千元。剩余学费从第二学年至第五学年分年付清。

六、学生性质及待遇
      我院招收的五年制实验班属普通高等师范教育,五年期间均在学院本部学习。学生被录取后,户粮关系迁入我院。五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发给普通高等教育大专毕业文凭,执行国家统一就业政策。

                      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联系地址:洛阳师范学院教务处(邮编:471022 电话:0379-551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