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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答考生关心的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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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资助情况 学院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给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经济来源,特制定了奖学金、贷学金、困难补助、勤工俭学等措施。 1.奖学金 一等奖1000元/人·年,按5%比例评选;二等奖800元/人·年,按20%比例评选;三等奖400元/人·年,按10%比例评选;同时,对获得英语、数学建模、电子竞赛、各项创新等奖励者,颁发单项奖。 2.贷学金 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无息贷款。一等贷学金:800元/人·年;二等贷学金:600元/人·年;三等贷学金:400元/人·年。 3.困难补助 一等:1000元/人·年;二等:600元/人·年;三等:200元/人·年。 4.勤工助学 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基金,在校内安排助教、助研、助管、科技产业、后勤服务、公益性劳动等岗位。学期内,80元/人·月;寒暑假期间,10元/人·日。 5.学费减免 对确因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没有生活来源者,学院给予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关于学费的收取 学院按照吉林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批准的各专业学费标准,按学年度收取。 ●关于专科升本科 本院是吉林省教育厅确定有“专升本”资格的少数几所院校之一。自去年起,学院每年在专科学生中选拔优异生升入本科学习,凡被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即为四年制正规本科学生,专科升入本科后,在校学习年限从专科入学到本科毕业共为四年,本科阶段的学费按吉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本院98级参加“专升本”选拔的专科学生,有30%已经升入本科。 ●关于本院的毕业生就业情况 近两年来,学院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达100%,连续出现供不应求的可喜形势;专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平均达65%,回省二次就业率平均达95%,一些在行业人才市场占具明显优势的专业,特别是我院独家开设的专业,毕业生人数明显供不应求。 ●关于出国留学 学院与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大学、德国的应用科学大学、俄罗斯南部工业大学、韩国莲庵工业大学等国外高等院校建立了校际关系并开展联合办学,还在本院建立了中国长春法语培训基地。因此,只要考入本院,可以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选择有关国家出国深造。2000年,学院已送出10余名本专科学生前往德国、俄罗斯等国留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