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实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又实行聘任制
   美国教师资格证书由联邦州教育委员会颁发,教师的聘用则由各学区行政当 局负责。也就是说有资格证书的可聘也可不聘,但没有资格证书的则不能聘,即 使聘了也不给工资。
   学校聘用教师,先要由学区统一发布招募信息;应聘者要向学区交毕业证书、 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全国教师考试成绩、健康证明、推荐信等;经学区学务长和 学校校长面试才能正式入选,入选后再由地方行政局任命、签约。
   美国学校聘用教师一般采用三种契约方法:长期性契约、短期契约和一年期 契约。为了提高教师质量,吸引具有专长与有经验但没有教育学院学分的人任教, 很多州要求考核新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也有的州参照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评估 教师的依据之一。
   二、日本实行教师许可制和教师转任制
   日本大学毕业经过考核得教师许可证书后,要当教师者还必须参加公开的甄 选考试。任用教师是由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负责,各级教育委员会每年举行甄选 考试,从持有教师许可证者当中选用一定名额的教师。日本教师甄选考试需进行 二次,第一次是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第二次考论文、技能考试、面试和健康 检查。经过第二次考试才能决定是否被录用。
   日本除实行教师证书制度外,还实行一种转任制度。即一个教师在某一新学 校工作年限一般规定为3--5年,最多不超过10年,届时就要调到同一地区 其他学校任教。特别是新教师,工作前三年不能在自家附近学校工作,应首先在 偏远的地方工作,然后逐步调到自家所在地附近学校工作,以便加强校与校之间 的交流。
   三、英国的教师聘任制
   英国教师的任用权在地方教育当局或教育董事长。地方教育当局对教师任免 的干预程度,是依其对学校经费所给予津贴的多少而定。一般采用招聘方式,招 聘教师应由应聘者提出有关的资格证明文件,经学校董事会和校长审查,由校长 面试后,报请地方当局任用。教师被任用之后,有一年的试用期,经过考核被认 为满意者则可以成为正式教师。取得正式教师资格后,一般不轻易解聘,除非犯 有严重错误或严重失职者才能解聘。
   四、德国教师资格证制度及其任职宣誓仪式
   德国对教师资格的认定由各州自定。德国各州在七十年代基本上实现了各级 各类学校教师都要受过高等教育。还规定小学教师至少在大学里学完六个学期的 规定课程,才能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中学教师必须学完八个学期规定课程,才能 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国家统一考试分两次进行,通过国家第一次考试后,还要经 过一年以上的教学见习和教育实习,实习期间每周要上十二小时课如拟定教学、 学习教授法等。实习合格后,才有资格参加第二次国家统一考试。两次考试通过, 才能正式发给教师资格证书。
   德国教师是政府官员,教师被聘用后要举行宣誓仪式,他的誓言是:“我忠 实于联邦德国基本法和巴州宪法、遵守法律,要履行我作为官员的职责。”誓言 的书面材料加上誓言者的签名存入教师个人档案里。
   由此可见,各个国家教师任用制度虽有所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都 在执行教师资格证制度。